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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生的语文水平与能力的综合体现应该说主要表现在表达上——说和写上,一个学生,一旦有了足够的知识积累,又有了一定的思想深度,同时更具有较好的想象、联想、推理的思维品格与能力,我就不必担心他的表达“言之无物”了。我以为这是一个关键性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就解决了高中学生表达能力形成过程的主要矛盾。我们可以说在阅读教学过程中下的工夫是引进水源的话,学生的表达能力的形成就是水渠。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劳于读书,逸于作文”都说明阅读的学习是学生作文能力形成的上源。不过,茶壶里下饺子——有货倒不出,或表达时“言之无序”“辞不达意”这类的现象还是会有的。这不要紧,对于在以上教学过程中走过来的学生来说,如果在表达上有问题也绝大多数是个语言驾驭能力或表达技巧欠缺的问题,这类学生的表达(作文)上的毛病是属于单纯轻浅型的,与那种因知识亏乏、经验不足、思想平庸、思维混乱、语言能力又差造成的表达疾患是不可以相提并论的,后者是属于教师没抓好“过程教学”,或者是学生没抓好“过程性学习”,长期的积贫积弱渐渐遗留下来的复合型的疑难杂症,一时半时是无法治疗见效的。而对那些仅因为语言驾驭能力障碍,或表达技巧欠缺造成表达不佳的学生,只要假以适当的训练和老师适当的点拨就可以很快的收到良好效果。“点石成金”他们自己已经准备好了石头,就等我们教师去“点化”让他成“金”了。对这样的学生我个人以为可以通过这样的四个疗程——“合理”、“合法”、“得体”、“充分”的诱导,就可以获得良好的效果,我姑且就把它叫做“四步疗法”吧。
第一步帮助他们解决的是篇章结构上的问题。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只要求学生把文理理顺,使他的行文符合一定的章法,其他方面暂且不计,这就是我所说的“合理”。至于评价标准,即给分标准另拟,不采用班上一般同学通用的评分标准。(以下各项与此同)
第二步则是帮助他们解决作文的语言问题。文理顺了,我们就帮助他克服语病,引导他们把话说通顺、说规范,并力求把话说简洁。这就是所谓的“合法”治疗。
如果说前两个疗程尚属于消极的保守疗法的话,那么从第三疗程开始就进入积极的治疗阶段了。我们帮助他们把每句话都说得符合具体的场合,切合那时那地的人情,即要求并设法引导他们学会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的要求说话,力求做到“得体”。
最后,引领他们进一步学会修辞润饰,让他们懂得怎样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得更充分,让读者更好地接受。这便是所谓的“充分”。
我们以为到这个时候,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基本形成了。我们以为一个真正的有知识、有思想、善思维、有方法、既能说又会道、既善读又能写的学生,应该算是一位有着较好语文素养的学生。这样我们的中学语文教学的目标应该说也就基本达到了,我们的语文教学任务也就可以算是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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