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爱”和“私欲”……
江苏省如皋中学 陈柏华
虽说是春天了,但依然寒意浓浓,坐在写字台前长时间不动就更加感到寒气逼人,透人肌骨。
最近听某君说,美国有一位社会科学研究者说这世上本就没有“爱”,作为情绪发泄,一时说些不着边际的昏话,这本也是人之常情,但作为一个严肃冷静的社会科学研究者,发此宏论就未免有些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了。
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爱么?我不同意。爱还是有的,爱本来就是一种天性,人类有,其他动物也有,只是人类表现爱的方式方法可能更丰富复杂一些。只是我们不要把爱这种情感从整个人类的思想意识或行为动机的整体中割裂开来看,爱,与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一样也具有两面性,不要把爱看得那么神圣,别以为“爱”就一定是好事,就一定能带来福音,那可就不一定了。
就我个人以为“爱”只是人类四大情感要素之一,这就是“悲”“喜”“爱”“恨”。人类的感情是极其丰富复杂的,但我们只要静下心来仔细琢磨,就不难发现不论你是多么复杂微妙的感情,最终都可以归结到“悲”“喜”“爱”“恨”这四个字上来,无有例外。
如果再往更高层次去追寻,我们就会发现,这些感情都是根植在“欲望”这个土壤之上的,期望“欲望”得到满足,“欲望”得到满足,“欲望”得不到满足……这种种情形,就有了“悲”“喜”“爱”“恨”的情感产生。总之,人都是希望得到不愿失去的,都是希望前进而不甘心倒退的,都是希望走在别人前面而不愿意落在他人之后的……因“得”而喜,因“失”而悲,这是通例。至于“爱”与“恨”都是出于对“我”(或“私”)的维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一个真理,天下“自私”是绝对的,“大公”则是相对的,天下没有无私的“公”,但却有无公的“私”。至于那些大人,只是他对他人自私的包容度超过一般人,他所胸怀的也是一个团体或一个阶级的利益,这个团体或阶级绝对是属于“他自己的”这个范畴。如果某人身在这个阶级,而去为其敌对的一个阶级谋求福祉,这必定是不能为人类的所谓“伦理”与生活法则所容忍的,就必然会被指责为“吃里爬外”卑鄙无耻的小人……即使那些站在这个阶级的队伍里(卧底除外)为敌对阶级做事而有功的人,在其敌对阶级取得胜利的那一天,敌对阶级也是不会对曾经为自己买过力的那个阶级里的人看好的,甚至还会将这类人无情的清理掉,这样的例子太多了。这是为什么呢,究其本质就是对“自私”法则的维护,因为那个人触犯了“自私”的铁律他就得受到严惩。
当然,“自私”有大有小,小的“自私”是必须服从大一层级的“自私”的,否则你以你的小“自私”干扰了大的“自私”,也是一定会遭殃的。
“自私”带来的“欲望”就是人性——大自然赋予人(乃至于其他所有动物)的天性,这也就叫做“天命”,谁想彻底改造人的这种天命,他就是违天命而行事,其事必不能成,所以聪明的统治者总是“顺天命而从人欲”的,在方针政策的制定上,总是“制天命而用之”的,你不是具有“私自”的本性么?你不是有“欲望”么?那就利用你这一点来制约你的行为(从一定程度上说,人大多是被自己的自私欲望捆住了手脚的,唯有“无欲”者自由而刚毅无畏。)成就“我”所欲成就的所谓“大业”。你不妨去翻一翻古今中外的那些造时势的英雄的行事实录,看有哪一个是不在此之列的?你就看看渔人是如何利用鸬鹚捕鱼的,就知道这其中的“御民”之道术了。……
如果真正的体会出了这一点,自己的生活就会轻松许多,做人也就会从容了许多了。……
这个世界上并不缺少“爱”,“爱”是天赋的一种情感,但“爱”并不都是高尚纯洁美好的,它与世界上的其它任何事物一样同样具有两面性,它是根植于“欲望”这个土壤之上。不过人如果没有了“欲望”这个世界也就成没有生命的世界;如果完全听任各人的“欲望”去行事,那这个世界又会成为一个混乱不堪的世界,于是便有了“统治”,“统治”最大法则就是以“毒”攻“毒”,以“欲”制“欲”,达到一种平衡,这就是一种达到了天下“大治”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