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于语法教学的思考:
“人治”与“法治”
王笃勤
进入课程研修的第三天,我们迎来一个“语法教学”这一在外语教学中引起争议最多的话题。从语法教学到课程改革,从本次培训到日常教学行为,“语法”的概念使得我们不得不联想到规范、法规,联想到“法治”,进而联想到“人治”。
万物皆有法度,无“法”则无“语”,也就没有语言。身处一个社团,一个文化,就必须遵循其规范。学习尤其规律,认知尤其机制,教学尤其法度,任何行为都有其规范。正所谓,无规矩不可以成方圆,无规范、法规、规则,学习则无法发生,教学则难以实施。语法在给我们语言应用规范的同时,也给我们的教学提出了教学的规范。
和谐社会,和谐学校,以人为本使我们想到了“人治”。课程改革要求外语教学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的需求,满足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外语教学必须贯彻人文主义的教育理念,“人治”就成了教学的一个核心理念。但是,学生的什么需求需要满足,如何满足学生的需求,教师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以学生为重要求采取“人治”或“仁治”,但是,“人治”是在“法治”范围之内的“人治”。我们不能想象学生随意而为的课堂,正如我们不能想象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我们不能想象一个不符合教学设计基本原则的课堂教学,正如我们不能看到一个没有规则的比赛。
课程改革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需要我们尊重学生的需求。但是,同时我们更必须遵守教育的基本规律。语法教学是必须的,也必须遵循其应有的规范。我们希望本次远程培训能够满足教师们的需求,但是我们更希望那些捣乱分子能够遵纪守法,不再干扰我们这次造福子孙后代的壮举,还我们一个清静安全和谐的研修空间,成就我们的理想国。
简报全文请见:http://acadtmp.cersp.com/8082/733.aspx
高中英语新课程远程研修专题二第一讲“语法教学”补充视频B http://blog.sina.com.cn/luzi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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