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36.全面落实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推动各地各校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37.积极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教育对口支援机制,组织全国教育战线支援西部地区教育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教育的办学质量。加强高校民族班、预科班管理。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做好教育支援西藏、新疆工作,切实办好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
38.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推广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分段公开征集志愿等录取方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和高校满意度。加强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考生考试资格和录取名单的公示和监督。强化研究生招生管理和监督。继续综合治理高校招生环境,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录取公正的各种违规、欺诈行为,确保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39.全力以赴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力度,完善国家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推动落实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毕业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就业观念教育,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建功立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全面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40.依法从严治教、从严治校,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继续规范教育收费,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
41.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建设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培育校园文明风尚,激发师生创造活力。大力开展植树活动,建设绿色校园。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开展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师生健康和安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认真排查并及时整改工作薄弱环节,妥善处理校内突发公共事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维护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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