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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志愿”:
47号文是以省级机关的名义下发的,新政策则是以各市(地)的名义下发的,在篇幅上也比47号文短得多,仅有一页纸多一点。除了要求各地方对志愿者进行考核以外,核心内容是继续在农村服务的“村村大学生”志愿者的协议签订,文件原文如下:
“对两年服务期已满,表现较好,经考核胜任现职工作的志愿者,如本人愿意继续在农村进行志愿服务的,按照省里的有关要求,由县(区)项目办负责与志愿者续签6年志愿服务协议,一式5份,2006年11月25日之前上报市项目办汇总后,报省项目办备案。志愿者服务农村期间,身份不变,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标准不变,继续由省财政负担,其中,对扎根村屯服务(包括在乡镇中小学校任教)的志愿者,在协议签订两个月内,由省财政一次性发放每人2万元安家费。志愿者如在本协议签订两年后选择其它形式就业的,可与县(区)项目办协商终止志愿服务协议。”
这让大学生志愿者们不能满意,他们认为47号文规定的优惠政策中,只兑现了安家费一项。而且接下来的6年仍然作为志愿者,那么6年后怎么办还是没有说,每个月600元生活都不够,更不敢想结婚生子等问题。他们还认为,这是将志愿者从省里推到市里,什么时候把志愿者都推走了,省里就解脱了。
近九成的志愿者选择了继续签约。据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提供的数字,截至2006年12月8日,1123名志愿者中有959人签约,其中还不包括当时未进行签约的鹤岗市的30人。该负责人说,这说明政策“受到了大学生的欢迎,不然不可能签约”。但志愿者们的心态更实际,他们怕如果不签约就永远失去了继续解决优惠政策的机会,佳木斯的一名志愿者说得更直接:“先把2万块钱拿了再说吧。”
47号文规定,要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大学生到农村服务,但2006年没有进行新志愿者的招募,因为第一批志愿者大都继续留在岗位上了。两年志愿服务期满,继续再干6年,这是个有违常理的安排,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这个政策并非是在志愿者的逼迫下才出台的,而是自2006年4月就开始研究,由于工作忙、牵涉8个部门要协调,所以才出台得晚了一些,很好地延续了2004年47号文的精神。
对于志愿者的要求,该负责人解释说,获得正式编制的必要途径是通过考试,国家有文件要求,要严格控制乡镇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乡镇机构改革后,原有人员还待消化,5年内只能减不可能增。这些在文件和协议中说得都很明白了。
他说,在志愿者中,已经有70多人通过考试转成了正式岗位,自动浮动了工资。而对于其他人,他认为“应该思进取”,应该把心思放在工作上,进一步增强新农村建设的主人翁意识,为基层作贡献;二是努力学习,通过公开招考转为正式工作人员。该负责人说,继续升学加分、减免拖欠学费等都落实了,47号文“没有什么落实不到位的”。
设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也强调必须通过考试获得任职资格,他说,两年前就强调是志愿者身份,而不是安排到农村工作,这是两个概念。对志愿者们按47号文的字面意思要求解决承诺,他显然有点生气:“实实在在地说,他们也都明白咋回事,但就是有点胡搅蛮缠了。都写得很明白,说得很明白,可你非得那么认为,你那么认为不对啊。”
志愿服务与就业:
这批大学生志愿者多数来自农村,一个农村家庭供一个大学生并非易事,可以视为一项倾举家之力的投资。投资就要有回报,回报就是找到一份稳定工作取得收入。对于这些生志愿者来讲,他们毕业之后面临的最紧要问题是解决生计,而非奉献,他们选择做志愿者看重的是服务期满后的政策优待,即转为吃财政饭的正式工作人员。
张杨是这批志愿者之一,在肇源县肇源镇中心小学服务,挂职副校长。张杨娶了一个高中教师,他说这个媳妇算是骗来的,因为之前对自己的身份没说太清楚。在当地非常看重是否有财政编制的社会风气下,这并非玩笑话。
张学玲则一直在后悔,按照当地的一般惯例,师范毕业生在家待业一年,就可以等到教育部门给分配的工作,而肇洲县当年就给她分配工作了,因为先签了志愿服务协议,不知道违约要承担什么后果,所以就放弃了正式教师的岗位。如果不当志愿者,她和熊克强夫妻二人都已经是正式教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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