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刘振)高中生也可以跨班、跨年级选修课程了。陕西省教育厅在近日颁布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指导意见》中明确,陕西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今秋全面进入新课程实验,届时进入课改的学生将可以跨班、跨年级选修课程,教师必须对学生选课进行指导,但不得越俎代庖。
普通高中新课程将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通常情况下,学生3年内应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28个选修学分(包括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选修6学分),学生至少获得144个学分方可毕业。《指导意见》规定,选课一般从第三学段开始,为合理调控学生的学业负担,学校应对每学段的选课数量加以调控;学校要保证学生的选择权,不得指定科目、指定模块,应当允许学生选择科目或者模块后有调整性地重新选择。
《指导意见》中明确,选修课应当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班,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教学班的班额一般以学校班级平均生额为依据,但每班不得超过64人。在学生选择选修科目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如果某些科目或模块选择的人数偏少,学校难以安排,可以动员指导学生重新进行选择。
为保证选课工作的顺利实施,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必须建立选课指导制度。选课指导应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指导过程中,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选课指导还要体现因材施教原则,指导教师应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等不同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指导,避免给学生提供雷同的建议。 |